探索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新模式

为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中小微企业因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价格不确定而产生的风险敏感性强、成果承接能力弱等问题,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咸新区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一次性买断”传统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通过制定专项政策、创新支付方式、健全风险防控等举措,鼓励高校院所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最大程度降低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和风险,跨越科研成果转化“死亡之谷”,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一、主要做法

(一)制度支撑,激发参与试点积极性。围绕秦创原总窗口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需求,制定印发了《西咸新区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实施方案》《西咸新区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一次性买断”传统模式,为推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激励。

(二)模式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支持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签订书面科技成果技术使用许可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支付”“延期支付”“附条件支付”“收益提成支付”等方式支付科技成果转让费用,支付时间为许可协议生效一年(含)或者被许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产品、提供服务产生收入以后,解决高校院所高质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不足与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所需高质量技术供给不足等问题。

(三)风险防控,全链条保障主体权益。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建立“企业参保—申请理赔—保险受理—勘察鉴定—先行赔付—信用推送”的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风险防控保障机制。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为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保函、保险产品,中小微企业若未能及时履行许可费支付义务,高校院所可根据合作约定,要求试点担保机构、保险公司承担担保/保证责任,经担保/保险公司鉴定后先行赔付。同时,组织技术交易所、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做好许可协议范本拟定、法律风险防范、担保协议签署等全流程风险防控与咨询服务,最大限度保障试点企业、高校院所以及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打消高校院所国有资产流失、企业试用成果后不愿“买单”的顾虑。

二、实践效果

(一)精准发力,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细。制定出台的《西咸新区关于开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精准设定了高校院所、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专项政策,实现了政策的有效前置,最大程度释放政策支撑效应,激发高校院所、融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参与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自主性、积极性。

(二)深化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提升。企业从高校院所获得技术专利许可的时间由18个月压缩至4个月左右,提升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极大满足了企业转型阶段对高质量技术供给的迫切需求。目前已有3个“先使用后付费”试点项目,具体是银丰生物陕西公司与延安大学、西安初源赛尔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金信天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理工大学。

(三)互利共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解决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难”与中小微企业获取科技成果“成本高”的问题,实现了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的互利共赢。以银丰生物陕西公司为例,通过与延安大学签约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对胶质瘤的抗肿瘤作用研发项目,将推动企业产品线由原来的2条提升至4条,预计每年可多创造经济效益约4000-6000万元,使得科技成果真正走出资料库、走向市场,转化为看得见的生产力,助推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咸新区将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改革创新示范作用,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聚集优势产业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鼓励更多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加快合作步伐,通过“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