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农村消费赋能乡村振兴

“确保‘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新年伊始,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步伐就已呈现加速之势,促消费工作正是其中之一。日前,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这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出台的一项指向性非常明确的重要文件,尤其是促进农村消费潜力释放,对挖掘中国经济内生增长潜力意义深远。



这是中国打造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国际社会不稳定不确定性空前突出,中国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国需要充分发挥超大的国内市场规模和内需潜力,把提振内需作为推动当前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内需潜力在哪?在一众答案里,农村必不可少。

当前,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尚不到20%,农村消费的“富矿”亟待挖掘——从人口数量来看,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60%,这意味着农村有近40%的人口,是一片不可忽视的消费增量蓝海;从农村居民收入来看,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元,增长了9.6%,高于城镇居民7.9%的增幅;从农村地区消费质量来看,伴随着小镇青年的崛起,多元化、高档次的新兴消费需求在农村地区加快积累和形成,消费市场容积正不断扩展。

这是中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之一。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经过8年持续奋斗,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中国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

而中国为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所做的诸多工作,无论是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还是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抑或是推进农村地区交通、仓储、物流、网络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都能够加快乡村振兴的进程。

收入水平是影响农村居民消费预期的重要变量,更是转化为实际购买力的关键因素,收入有限无疑会抑制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要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潜在购买力,缩小农村消费市场与城镇的差距,千方百计提高农民购买力成为当务之急。

打通农村地区消费“任督二脉”迫切需要加强农村地区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村商贸流通的网络在更大范围内互联互通,如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既让农民能够获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线上购物体验,又能减少因商贸流通信息不畅而造成的农产品库存积压变质或流通损坏,更好变现从而让农民手中有钱可以消费。

此外,还要重视农村消费环境的优化,对消费者保护、消费投诉处理等问题及时解决。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充分激活和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这篇大文章必须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