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字〔2023〕98号)分工安排,西安市商务局采取“制定西安市2023年促消费稳增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实施细则”措施,对任务清单中第二十项、第二条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9日。
附件:西安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doc
西安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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