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对拟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对周至县申请的西安市东军加油站、周至县渭富加油站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核,相关验收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附件:申请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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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