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2019年外经贸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通知已经正式印发。请我市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有进口实绩,并且进口额不低于20万美元的企业(在西安市商务局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规定,准备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材料,于2019年8月5日前报送我局对外贸易处(西安市人民政府1号楼618室)。

联系人及电话: 祝航   86786560

 

附件1:《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

附件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附件略,在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官网参阅)

 

 

                西安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