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18〕53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对碑林区申请的1座加油站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相关站点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核发并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7月6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市商务局
邮编:710007
联系人:索红云 陈丽
电话(传真):029-86786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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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18〕53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对碑林区申请的1座加油站验收资料进行了审查,相关站点资料符合要求,拟同意核发并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7月6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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