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国家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计划认定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0】290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文件及资料报送我局。

联系人:马飞 电话:029-86786553

邮 箱:29856437@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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