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西安市二手车出口企业管理试行规范》(市商发〔2023〕49号),为优化二手车出口企业结构,推动我市二手车出口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现组织开展西安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西安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纳税和银行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近2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企业应具备对外贸易及二手车交易的从业经验,拥有专业的外贸团队,熟知出口目的国汽车产业政策和出口流程,具备较强的国内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具有二手车出口业绩的企业优先考虑;

(三)企业应具备海外贸易渠道,在目标市场国家具有一定市场资源优势,有稳定运营的海外自有网点,在境外市场已建立展示销售中心、海外仓等国际贸易平台园区的企业优先考虑。

(四)企业应通过自建或合作形式在出口目的国建立售后维修及零配件供应体系,具有与出口规模相匹配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二、申报材料

(一)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请书和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内容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情况、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方案(包括:二手车出口业务团队搭建情况,企业流动资金及融资能力情况,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情况、境外销售渠道搭建市场开拓能力情况、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售后服务重大问题应急响应机制情况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在“信用陕西”上查询的信用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当年新注册企业提供申报截止日当期的财务报表及企业投资方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件;

(五)企业及网点办公场所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六)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企业承诺书(附件2);

(七)《企业二手车境内采购渠道情况表》(附件3),提供车辆来源企业情况介绍、合作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合同等证明材料。

(八)《企业二手车境外销售渠道情况表》(附件4),提供境外企业情况介绍、销售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九)《境外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网点情况表》(附件5),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协议、零配件供应能力证明文件等能够体现企业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十)已经与二手车出口企业合作开展业务的,填报《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表》(附件6),提供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A4打印),按申报材料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要有目录,正文每页要有页号,目录体现每项申报材料的具体页号。

四、申报时间和流程

企业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送至各区县商务部门,经各区县商务部门初审后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送至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五、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西安市商务局口岸处

联系人:王琦 电话:029-86786472

附件:

1.《西安市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请表》

2.《承诺书》

3.《企业二手车境内采购渠道情况表》

4.《企业二手车境外销售渠道情况表》

5.《企业二手车出口售后维修和零配件供应体系情况表》

6.《已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情况表》

7.《二手车出口年度目标计划表》

附件下载.docx

西安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二手车出口企业资质申报的通知.pdf

西安市商务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