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份商贸领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前三季度主要商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前三季度,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37.9亿元,同比增长2.4%,较一季度提升2.3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下滑1.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3.3%)、全省(4.4%)增速0.9和2个百分点,负偏离前三季度目标总量170.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总量5100.3亿元的71.3%;1-9月,全市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975.79亿元,同比增长0.8%,较1-8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完成1-9月预期目标总量2055.94亿元的96.1%,负偏离80.35亿元,完成全年总目标2882.84亿元的68.5%。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社零增速“14正5负”。其中4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目标,长安(23.0%、超额5.75亿元)、高陵(12.62%、超额1.85亿元)、高新(10.35%、超额16.45亿元)、鄠邑(11.45%、超额0.68亿元)。15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10亿元以上3个,灞桥(负偏离17.02亿元)、航天(负偏离16.25亿元)、西咸(负偏离14.03亿元)。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9正10负”。其中4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目标,长安(155.5%、超额14.42亿元)、高新(15.5%、超额34.9亿元)、高陵(11.8%、超额0.7亿元)、鄠邑(10.4%、超额0.4亿元)。15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10亿元以上5个,航天(负偏离13.29亿元)、经开(负偏离13.6亿元)、碑林(负偏离18.45亿元)、莲湖(负偏离25.36亿元)、西咸(负偏离40.48亿元)。

1-9月,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月均217.1亿元,四季度受去年高基数影响(2023年四季度西安市出台促消费消费增长若干措施,实现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月均264.7亿元),年度稳增长压力较大,今年四季度月均至少实现259.5亿元,方可实现年度正增长,月均达到268.6亿元,可实现年度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增长。

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行业指标运行情况

(一)限上批发业降幅收窄。限额以上批发业受煤炭、钢铁行业整体下行等影响,销售额增长较缓。1-9月,全市限上批发业销售额9560.61亿元,同比下降5.6%,降幅较1-8月回升0.4个百分点,完成1-9月预期目标10642.3亿元的89.8%,负偏离1081.69亿元,完成全年总目标14128.71亿元的67.7%,四季度需完成4568.1亿元方可完成全年增速7%的预期目标。1-9月,限额以上批发业前50强企业“23正27负”,实现销售额5838.01亿元,占全市批发业总量61.1%,较去年同期销售额减少281.5亿元,下拉批发业增速2.8个百分点。50强中29家国有批发企业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31.6亿元,下拉限上批发业增速2.8个百分点。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限上批发业增速“7正12负”。其中2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目标,灞桥(11.4%、超额3.85亿元)、西咸(7.4%、超额29.65亿元)。17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100亿元以上5个,高新(负偏离442.77亿元)、新城(负偏离245.23亿元)、经开(负偏离194.96亿元)、航天(负偏离107.90亿元)、碑林(负偏离105.92亿元)。

主要影响因素:一是绿色低碳转型加快,用能结构持续改善,各种因素带动煤炭需求不足价格下降,企业下游客户订单量减少,销售额下降。二是钢材行业受国家粗钢产量调控政策以及建筑基建等终端需求减弱,各地钢价连续下跌。三是受“十不准”政策影响,国企大宗贸易业务受限,批发业50强中38家国有企业1-9月销售额下降224.86亿元,下拉限上批发业增速2.7个百分点。其中,29家省属国有企业,1-9月销售额下降231.6亿元,下拉限上批发业增速2.8个百分点。

(二)限上零售业增速不及预期。限额以上零售业主要得益于我市新一轮支持大规模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增长明显回暖,但增速仍然不及预期。1-9月,全市限上零售业销售额1886.13亿元,同比增长3.1%,较1-8月份提高0.3个百分点,完成1-9月预期目标1943.07亿元的97.1%,负偏离56.94亿元,完成全年总目标2734.06亿元的69.0%,四季度需完成847.93亿元方可完成全年增速6.5%的预期目标。前三季度,占比全市限上零售业58.3%的50强重点企业“22正28负”,总量增加30.1亿元,同比增长2.8%,低于全市限上零售业0.3个百分点。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速“12正7负”。其中7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增速目标,长安(186.9%、超额14.9亿元)、高陵(30.7%、超额0.96亿元)、周至(26.0%、超额1.05亿元)、鄠邑(19.4%、超额0.76亿元)、高新(15.6%、超额39.05亿元)、阎良(15.4%、超额1.04亿元)、浐灞(7.7%、超额18.1亿元)。12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10亿元以上4个,经开(负偏离12.81亿元)、航天(负偏离13.35亿元)、莲湖(负偏离15.62亿元)、西咸(负偏离34.13亿元)。

主要影响因素:总量占比前10位的商品类值1-9月“5升5降”,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化妆品类、家用电器类和金银珠宝类降幅较大,分别同比下降5.9%、2.9%、3.5%、24.8%和51.1%。粮油食品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4类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9.9亿元,下拉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3.1个百分点。另外,1-9月传统燃油车较去年同期减少87.3亿元,下拉1-9月限上零售增速4.5个百分点。

(三)限上住宿业持续下滑。限额以上住宿业受各类会议、商务团建数量减少,客流量减少,增长乏力。1-9月,全市限上住宿业销售额66.57亿元,同比下降8.4%。,降幅较1-8月份回升0.4个百分点,完成1-9月预期目标75.51亿元的88.2%,负偏离8.94亿元,完成全年总目标98.82亿元的67.4%,四季度需完成32.25亿元方可完成全年增速6.5%的预期目标。前三季度,占比全市限上住宿业40.0%的50强重点企业“7正43负”,总量减少4亿元,同比下降13.0%,低于全市限上住宿业4.6个百分点。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速“2正17负”。其中1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目标,浐灞(10.4%、超额0.13亿元)。18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0.5亿元以上7个,未央(负偏离0.63亿元)、莲湖(负偏离0.74亿元)、雁塔(负偏离0.87亿元)、新城(负偏离0.91亿元)、西咸(负偏离1.17亿元)、高新(负偏离1.58亿元)、碑林(负偏离1.68亿元)。

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市场竞争加剧。1-9月仅新增限上住宿业企业125户,占新增限额以上企业1145户的10.9%。住宿业单价较去年整体下降,入住率持续走低,营业额较去年同期下降明显。二是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商协会等预算压缩,各类会议、团建及展会减少,房价客单价消费水平不及去年同期,对住宿业营业额造成明显影响。三是行业纳统不充分。民宿和性价比高的连锁快捷酒店分流限上酒店消费。由于大部分民宿和连锁快捷酒店价格便宜,对品牌酒店住宿形成明显分流,同时绝大多数民宿和快捷酒店单体营业规模小无法纳统。

(四)限上餐饮业逐步好转。限额以上餐饮业受商务团建及婚宴数量减少,正餐客单价和客流量较去年同期呈双降趋势,增长较缓。1-9月,全市限上餐饮业营业额108.86亿元,同比增长1.9%,较1-8月份提高1.2个百分点,完成1-9月预期目标113.25亿元的96.1%,负偏离4.39亿元,完成全年总目标151.73亿元的71.7%,四季度需完成42.87亿元方可完成全年增速6.5%的预期目标。前三季度,占比全市限上餐饮业61.8%的50强重点企业“20正30负”,总量提高0.31亿元,同比增长0.47%,低于全市限上餐饮业1.43个百分点。

1-9月,19个区县、开发区限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速“8正11负”。其中3个区县(开发区)完成预期目标,高新(21.1%、超额2.38亿元)、浐灞(20.8%、超额0.22亿元)、航天(13.1%、超额0.07亿元)。16个区县(开发区)未完成预期目标,负偏离量5000万元以上4个,新城(负偏离0.65亿元)、莲湖(负偏离0.75亿元)、碑林(负偏离2.11亿元)、经开(负偏离2.81亿元)。

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受会议展览清理规范和结婚风俗等因素影响,餐饮业正餐婚宴需求下降,正餐服务由正转负。二是客单价下降,客流转化率不高,餐饮收入增长不明显。三是餐饮业纳统不充分,中端餐饮、大众餐饮大多是个体工商户,海底捞、兰湘子、串士多、勇利烤肉坊等品牌连锁企业未在我市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均未纳入限上餐饮消费统计。

三、培育纳统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9月底,全市在库限额以上商贸企业4648家(批发2299家,占比49.46%;零售1190家,占比25.60%;住宿587家,占比12.63%;餐饮572家,占比12.31%)。9月当月新增纳统商贸企业164家(批发业75家、零售业41家、住宿业18家、餐饮业30家)。新增入库企业对指标增长拉动作用明显,1-9月份,214家新增入库企业实现零售额28.31亿元,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1.4个百分点。其中,84家批发企业销售额183.14亿元,拉动限上批发业1.5个百分点;57家零售企业销售额38.43亿元,拉动限上零售业1.9个百分点;21家住宿企业营业额2.06亿元,拉动限上住宿业2.3个百分点;52家餐饮企业营业额4.83亿元,拉动限上餐饮业4.4个百分点。

四、四季度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力度。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采用消费者容易感知的宣传方式,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及时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最大力度发挥政策效应。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广泛组织辖区企业参与,加大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电子产品等领域重点企业消费补贴合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用好用足国家政策。

二是全力推进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应统尽统。认真落实《支持培育商贸企业达限纳统应统尽统工作方案》,积极抢抓年度“限下转限上”政策窗口,用好“五经普”成果,进一步挖掘商业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消费连锁品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分行业、分领域加大政策宣讲,督导准限上“白名单”企业达限纳统,确保实现年度新增1000家企业入库目标。

三是加强年度目标监测调度。市级层面重点用好省、市促进消费存量政策,积极筹划四季度增量政策,加强对全市批零住餐前50强重点企业的指导帮扶,持续开展走访调研,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区级层面重点抓政策落实,全面梳理辖区在库企业四季度指标情况,对降幅大的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全力实现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