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与兰州市商务局签订合作协议

发挥自贸试验区引领作用 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陕西自贸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深化西北省区改革开放,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9月6日,西安市商务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与兰州市商务局在兰州召开座谈会并签订合作协议,达成全面深化合作共识。

商务部驻西安特办副特派员刘景嵩,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翟北秦,甘肃省商务厅副厅长张永洪,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西安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李群刚,兰州市商务局局长李俐娟等领导以及相关业务处室、自贸试验区西安各功能区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西安市商务局与兰州市商务局双方约定,按照“聚力改革、联动开放、创新发展”原则,充分发挥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区域平台作用,在两市商务领域实现资源、信息、人才共享,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合作、率先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深化产业互利合作、协同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区域协同发展五个方面展开务实合作,共同推动两市商务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双方决定建立商务(自贸试验区)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统筹策划两市商务部门在自贸试验区经验学习培训、复制推广方面的合作,积极构筑政府推动引导、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企业务实合作的新格局;并在制度共享、平台公用、政务共同方面进行创新探索。

两市商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发挥西安、兰州“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特色和优势,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两地商务部门还围绕商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