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商务局
签发人:张选民
市商函〔2022〕34号

西安市商务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52号提案的复函

代永波代表:

您好,您关于《加强网上(线上)购买食品的仓储条件的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根据《电子商务法》,商务部门的职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没有监管职能。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对淘菜菜、多多买菜、美团优选、盒马、黄马甲等主要电商配送企业大仓及网格仓的调研,其仓储管理中食品经营链路清晰,各个节点责任较为明确。我局鼓励企业发挥平台优势,运用大数据、数字化、物联网技术手段,不放松对食品运输节点的日常化监管,进行数据留存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查,保证群众食品安全。

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继续引导和要求电商企业以最严的标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根据需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采取约谈、检查,等手段,促进企业责任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网购食品仓储食品安全。

西安市商务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