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商务局百日行动第七批新能源汽车补助公示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重点消费百日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171号)《西安市促进重点消费百日行动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市商发〔2021〕194号),我局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政策执行期内已申报但需补充资料重新认定的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共487辆。(附件1)

二、需补充资料后重新认定的车辆共30辆。(附件2)

补充资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axny2022@163.com

三、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共2辆。其中,办理退车手续1辆;车牌错误重复申报1辆。(附件3)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10月8日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 029-86786509 029-86786507

附件:

1、附件一 符合补助条件车辆.xlsx

2、附件二 需补充资料后重新认定的新能源汽车.xlsx

3、附件三 不符合补助政策的车辆.xlsx

西安市商务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