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1〕19号)和西安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级外经贸发展资金服务贸易事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商发〔2022〕89号)要求。现将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因素法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共五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西安市商务局服贸处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文件,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监督电话:86786496(服务贸易处)、86786470(驻局纪检组)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附件:2021年陕西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因素法支持项目名单.docx
西安市商务局
2022年9月30日